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社科工作办通字[2020]第21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的宣传推介,建设“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专库”,建立规范化的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和管理运行机制,做好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的统一管理、永久典藏和集中展示,现组织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范围
2012年(含)以后结项并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名义公开出版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最终成果全部入库,2012年以前结项的项目成果依照自愿原则登记入库。成果形式包括且不限于:专著、译著、工具书、研究报告和论文集等。项目结项后,凡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提示“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名义出版”的成果不予入库。
二、具体要求
(一)报送数量要求
1.2012年至2019年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正式出版后报送2套。
2.2020年(含)以后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正式出版后报送3套。
3.2012年以前结项的项目成果自愿报送1-2套。
4.凡大型文献编撰类丛书等成果出版物可只报送1套。
(二)登记报送程序
1.项目负责人在线登记出版物情况。
项目负责人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准确填写本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最终成果出版情况(填写要求请参考《成果出版情况填写操作手册》),并将出版物按规定数量交至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审核和报送。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对出版物填写情况进行核实后上报,并汇总和邮寄成果出版物。
(三)登记报送时间
1. 2020年8月31日之前出版的成果
须在2020年9月20日之前完成在线登记并将出版物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 2020年8月31日之后出版的成果
项目负责人须在成果正式出版后20天内在线登记并将出版物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科研处,由学科建设与科研处每月定期邮寄到中国版本图书馆。
三、注意事项
1.设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专库”是进一步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宣传推介、更好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社会效益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基金投入产出效益和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切实做好各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的登记报送和监督管理工作。
2.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及时足量登记报送本单位成果出版物情况,将作为管理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项目负责人登记报送其承担项目的成果出版物情况,作为履行项目协议的必要内容,记入本人科研信用档案。
联系人:焦惟
电 话:029-81530055
邮 箱:shanxijykyc@163.com
附件:《成果出版情况填写操作手册》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