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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1    作者: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按照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2018号)通知要求, 现将2020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十三五科研规划2020年度项目指南》(附件),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研究起始时间为20211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每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语言教育专项根据实际需要资助,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在线申报,此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申报系统链接为:http://39.99.164.75:8001/alylogin。请注册并登陆申报系统查看详细申报说明,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语言教育专项项目类别申报。  

(二)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请书(一式6份、双面打印)。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  

(三)截止时间2020814日上午10点前交至学科建设与科研处审核盖章。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重大项目申请团队需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所有项目立项名单拟于11月公示。  

   

附件:国家语委“十三五”科研规划2020年度项目指南.doc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208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