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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陕西省教育厅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4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支撑陕西高校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科研项目和奖励评审、科研平台评估、人才团队建设等科技管理工作,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专家库建设工作,现将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各二级学院可遴选推荐本单位的专家,每个二级学院的学术委员会推荐一位专家,遴选推荐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德才兼备,信誉良好,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2.具有正高级(含)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院士不限年龄),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咨询、评审和评估等工作。

3.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能客观、公平、公正完成相关咨询和评审等工作。

二、推荐组织安排

专家推荐工作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开展,请下载《专家库导入模板》(见附件),填写汇总后于1116日之前发送至邮箱:shanxijykyc@163.com,学科建设与科研处汇总后统一上传教育厅科研管理系统,纸质版盖章交至行政楼329办公室。

注:

1、《专家库汇总表》中“获奖情况”“代表性项目”“获得人才称号”“平台任职情况”“重要社会兼职”“期刊任职”以及“海外任职”情况方面,每条只能填写一个信息(如“获奖情况”,请选择一个最重要的奖励填写)。

2、《专家库导入模板》务必按照附表《数据标准》、《导入说明》、《学科与代码》中要求填写,否则无法导入系统。

三、其他事项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在评审过程中出现相关违规行为的专家库专家,将动态调整出专家库。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帆

联系电话:81530054

附件: 专家库导入模板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