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陕西省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工作办法(试行)》(陕纪办[2019]91号)提出的“每年组织校内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向校纪委述责述廉,开展评议,述责述廉报告应当载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米兰体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米兰体育委员会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米兰体育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记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请遵照执行。
中共米兰体育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