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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推荐2021年“西安市百名优秀青年文艺人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6    作者:     浏览次数:


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1西安市百名优秀青年文艺人才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市宣办发202116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我校从事文学、戏剧、影视、音乐、舞蹈、曲艺、书法、美术、摄影、民间文艺及网络文艺等工作的文艺人才。

二、入选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持正确的社会主义文艺方向。

2. 具有高尚执着的文艺追求和严谨持恒的创作精神,勤奋钻研,淡泊名利,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

3. 具有厚实的本专业功底,在省级及以上评奖或大赛中取得良好成绩,在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并有发展潜能。

4. 主持或参与推出的文艺作品、文艺项目、文艺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个人创作、表演、研究成果近五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文艺奖项;

(2)近五年内举办过省级及以上个人作品展览、展演等;

(3)近五年内推出有影响的文艺作品,在业内有较高知名度,在社会上产生一定影响力;

(4)具有浓郁地域特色文艺种类的骨干传承人;

(5)从事民间文艺工作的拔尖人才;

(6)其他文艺人才。

5. 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

6. 原则上所选人才的户籍所在地应为西安市。

7.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已获得文化领域“西安之星”等荣誉的人员不参加评选。

、人选推荐程序

(一)个人填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西安市百名优秀青年文艺人才申报表》《西安市百名优秀青年文艺人才申报汇总表》自行下载模板(样表从邮箱xaswcbhzx@163.com下载,密码86780675666)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

区上评选

(三)市上评选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纸质材料。一份申报表作为一个电子文件,以申报人姓名作为文件名称,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打印申报表、申报汇总表。另需附推荐人单行材料及相关论文、出版发表、演出的作品及获奖情况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电子材料。所有纸质材料电子版刻盘报送。

(三)报送要求。参加评选人员56上午11点前报送校人才办德勤楼304),米兰体育汇总后5点前统一报送区政府协调办

联系人:高红伟

  话:81530056

 

 

 

校人才办公室

20214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