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研函〔2021〕48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接陕西省社科联通知,为加强对陕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问题的理论研究,努力推出一批富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优秀成果,发挥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指导作用,为陕西退役军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省社科联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合作开展2021年度退役军人事务课题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题目
1.延安时期退役军人工作的经验和启示
通过对党在延安时期退役军人政策的搜集梳理,结合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政策进行研究,探究这一时期党领导下退役军人工作实践的基本经验,并提出对新时期退役军人工作的理论思考和启示。
2.退役军人工作氛围营造的策略和路径研究
及时传达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关怀厚爱,阐释解读退役军人工作各项政策举措,广泛宣扬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事迹,讲好退役军人故事,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敬重英雄、热爱部队、关心国防”的浓厚氛围。
3.退役军人统计数据应用研究
利用国家层面退役军人事务统计调查数据以及省级个性化统计数据分析,解决我省退役军人在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优待抚恤、褒扬纪念领域存在的服务保障方面的问题。
4.新时代退役军人作用发挥工作体系研究
调研了解退役军人在社会各领域分布和作用发挥情况,基于新的历史条件下,就如何构建退役军人作用发挥政策、制度、工作体系,全面发挥退役军人优势作用,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建功新时代提出对策和合理化意见建议。
5.军休干部养老服务社会化的现实需求与实现路径研究
以军休养老服务融入社会为目标,调查养老服务多元化需求,制定陕西军休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具体措施和方案。
6.军队转业干部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挖掘与作用发挥研究
分析挖掘军转干部群体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以军转高校兼职辅导员实践为对象,研究军转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发挥。
7.发扬双拥优良传统,建立陕西社会化爱国拥军组织的方法路径探究
平时拥军优属,战时拥军支前,都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是部队指战员的牵心事,除政府安置就业外,需要动员全社会组织分担安置任务;兵役工作、民兵预备役工作、优抚工作也需要依托众多社会组织实施开展。所以,只有建立好社会化拥军组织,充分开发拥军优属资源,才能不断创新新时代双拥工作新方式、新载体,为富国强军提供更好的服务。
8.英烈精神融入中小学生教育体系的研究
目前,大部分中小学教育注重英烈精神的活动形式,而未能挖掘英烈精神的深意。部分中小学生缺乏学习英烈精神的意识,缺乏辨别戏谑英烈现象的能力;缺乏认同英烈精神的情感,从而缺乏学习英烈精神的动力。因此,将英烈精神融入中小学生教育体系,有利于在中小学生中营造学习英烈精神的良好氛围,增强对民族的认同感和文化自信。
9.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能力现状评价与提升路径研究
基于对推动新时代陕西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需求,本研究对目前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能力进行多维评价,提出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并从业务、制度、方法等方面探索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能力提升路径。
10.退役军人全周期服务机制的探索研究
以提升退役军人领域治理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为目标,结合运用群众工作方法和互联网信息技术,围绕军人入伍、服役、退役、就业、优待等全周期,统筹推动部门以及部门间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跨部门的数据共享、流程再造、业务协同,切实让数据多跑路、退役军人少跑腿,实现全方位、闭环式的高效调质量服务过程。
原则上,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研究题目中选择并紧扣题目开展研究。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中的合作项目。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由陕西省社科联、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组织实施。项目由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2.项目课题组成员原则上由与本研究方向相关背景的人共同组成,并实际承担研究任务。
3.项目申报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超过的,按不合格申请处理。
4.项目依托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本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5.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1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省社科联科普部。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一并报送。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联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项目研究期限
本项目研究期限为课题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提出研究要求。省社科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申报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字样,未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四)项目申报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课题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项目开展过程中,要强化保密意识,部分涉密内容或数据,仅能用于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要尽量控制知悉范围,不得外泄。
(六)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44936393@qq.com。发送邮件时请注明“申报人姓名+项目名称”。
联 系 人:贺 娟
联系电话:(029)81530054
纸质版接收地址:德勤楼329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