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研函〔2021〕56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20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年度项目结项工作即日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所需材料
(一)项目承担人需提交材料
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年度项目结项审批书;
2.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年度项目立项评审活页;
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年度项目立项证书复印件;
4.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年度项目结题报告;
5.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年度项目成果,含发表论文或专著、或研究报告等(论文需有封面页、目录页和正文页;著作需附公开出版的著作;研究报告需加获奖、采纳等证明材料;外文须提交相应的中文概要说明,并划出标注字样);
6.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年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限有变更事项者提交);
7.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年度项目结题报告简缩版,字数3000字以内,突出问题和对策。
8.申请免于评审形式结项的还需提交免于评审申请表。
上述材料正文用小4号宋体字,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其中1-6项材料参照《结项审批书》装订顺序(编制材料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第7项材料单独打印装订,第8项由二级学院/部门汇总后打印1份。
二、结项评审形式
(一)免于评审
1.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研究成果)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性期刊(含《陕西社会科学》)或省级以上报纸理论版发表,且标注“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字样,经审核符合要求,可免于评审;
2.研究性成果被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地市党委、政府采纳(含省社科联《社科要报》采用),经审核符合要求,可免于评审;
3.研究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关机密不宜公开,但质量和水平已得到省级有关部门认可采纳,经审核符合要求,可免于评审。
符合免于评审的项目,仍需按要求提交结项报告,办理结项手续。
(二)专家评审
非免于评审项目,由省社科联统一提交知网学术不端检验平台核查,重复率在10%以下的,方可进入专家评审程序。
三、报送时间
以上材料由所在单位汇总后,连同《结项报送清单》统一于2021年6月7日前报送学科建设与科研处,逾期无法受理。纸质版报送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44936393@qq.com,电子版材料(word版)命名要求:
邮件及压缩文件包名称为:单位+2020省社科联项目结题
一级文件夹:“单位+2020省社科联项目结题”
二级文件夹:
“姓名(项目编号)+2020省社科联项目结题”
“单位+结项报送清单“”
”三级文档:排序严格按照装订要求顺序,名称为
“1.姓名(项目编号)+结项审批书(word版)”
“2.姓名(项目编号)+立项评审活页(word版)”
“3.姓名(项目编号)+立项证书扫描件(pdf版)”
“4.姓名(项目编号)+结题报告(word版)”
“5.姓名(项目编号)+项目成果(论文/著作/研究报告)(pdf版)”
“6.姓名(项目编号)+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有变更事项的)(word版)”
“7.姓名(项目编号)+研究报告简缩版(word版)”
窗体底端
“8.姓名(项目编号)+免于评审申请表(xls版)”
未按照要求编辑材料的,按照不合格材料不予受理结题。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联 系 人:贺 娟
联系电话:81530054
材料报送地址:德勤楼329办公室
窗体底端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