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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培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9    作者:舒欣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我校2021“国培计划”

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国培计划”——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12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1“国培计划”教师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任务

根据省教育厅“国培计划”项目申报要求,结合我校培训实际,2021年教师培训项目拟申报任务见附件1

二、具体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学院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培训条件和专业优势,积极申报培训项目,精心组织论证、设计培训方案,认真填写《申报书》(附件3),切实彰显米兰体育培训优势和特色。

2. 悉心学习,明确重点。


各学院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领会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入研读《陕西省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1 “国培计划”——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122号)《2021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中西部骨干项目申报公告》和《2021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中西部骨干项目指南》(附件4),准确把握今年国培项目的实施要求与工作重点,明确相关项目设计要求。要围绕培养和造就适应教育现代化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总体目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开展分层分类培训,促进教师科学进阶发展;积极探索混合式研修,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在线培训预案。

3. 科学论证,撰写方案。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申报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力。首席专家要充分领会项目设置变化和各类项目目标任务,组织专家认真开展项目论证,结合学院培训优势,精心研制项目培训实施计划,制定培训申报方案。落实混合式研修要求,鼓励将集中学习、跟岗实践、返岗研修、工作坊研修等分阶段按照不同环节有序推进。

4. 加强研究,创新模式。

各学院要深入研究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调研掌握教师发展需求,分层把握农村市、县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教师成长阶段特征,围绕教师职业成长各阶段的核心素养与关键能力,分类、分阶段构建教师成长进阶路径,合理确定培训目标,综合创新培训模式方法及应用,加大示范观摩、实地考察、情景体验、跟岗培训、学习共同体等实践性培训比重,加大在岗研修的实践指导力度。遴选熟悉基础教育教学、具有较强培训能力的高校专家、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等组建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原则上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的比例不低于50%,实践类课程比例不低于50%。

5. 严把质量,按时报送。

各学院要切实履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将项目实施与培训研究、模式推广有机结合,努力打造培训品牌,建设精品培训项目,生成优质培训成果,为教师培训提供持续、有效的专业支持。各学院要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论证,充分发挥首席专家的作用,严把申报书质量。各学院以子项目下学段、学科(领域)等小项目为单位进行申报,子项目下无小项的以子项目为单位进行申报。申报书撰写中培训对象分析要精准到位,培训主题要凝练聚焦,培训内容设置要逻辑一致,减少与申报学科领域无关的信息说明,力求表述精炼准确。各单位务必于2021年8月24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书电子版(申报书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全称)”连同汇总表(见附件2)打包发送至指定联系人邮箱。申报书的段落格式不要随意修改,填报内容字体一律用5号仿宋,需要强调的部分可加粗字体。25日,教育培训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初审,并及时反馈专家意见。26日,各学院组织首席专家根据专家反馈意见修改并及时提交申报书。

申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教育培训学院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幼儿教育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联系人:温晓荣  029-85370061  13759977707

电子邮箱:1298616921@qq.com

2.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体育学院

联系人:徐青梅  029-85370098  13201437567

电子邮箱:364590094@qq.com


附件1:米兰体育 2021 年“国培计划”教师培训项目申报任务一览表

        附件2:申报项目汇总表

        附件3:申报书(模板)

附件4:2021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申报通知(陕教师办〔202122号)、申报公告、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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